(讯)近年来,互联网行业发展迅猛,有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社交电商商户规模将达2400万户,市场规模将突破万亿,未来3年行业将有10倍以上的拓展空间。“互联网+”的提出,也进一步推动了电商与社交媒体的结合,电商利用社交媒体用户黏性,互动性以及跟随性发掘出了社交电商的巨大潜力。
盘石董事长兼CEO田宁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快速的裂变和发展必然会带来很多问题。首先,目前我国的电商发展存在明显的“中心化”特点,大量消费者和商品被聚集到几个电商巨头的手中,从网购市场来看,仅阿里所占份额即达到78%,电商巨头通常会利用竞价排名等手段赚取商家高额的营销费用,这些费用归根到底需要消费者承担,增加了消费者的购物成本。其次,社交电商急功近利的拓展业务,会出现更多破坏运营规范的情况。最后,基于算法的平台获取了大量的用户数据,一方面可以对于商品的精准投放做出巨大贡献,另一方面,过度的算法推荐会造成对于用户的过度骚扰,在不断实现营销收入上升的同时也降低了用户对于平台的好感度,继而丧失了用户黏性。
针对以上问题,作为浙江省政协委员,田宁从立法、执法等方面提出几点建议,鼓励社交电商互联网创新模式。
第一,完善立法,用法律规范约束从业者。优化平台的内容生态是实现平台良性循环的关键,为了一时谋取私利而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无异于杀鸡取卵。随着国家对于互联网行业的逐渐规范,通过打法律擦边球来盈利实现野蛮式增长的模式已经走到了尽头。应加强社交电商平台和消费者对修订的《广告法》的学习研究,严肃查处不实广告和虚假广告。
第二,加强执法以保护消费者正当权益。立法部门应该注重顶层设计,积极征集公安部门、金融部门以及工商系统的意见,制定或修订现行的关于社交电商的规范性文件,对执法工作中可能会出现的困难提出有针对性的法律措施,为网络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主要应体现在对入驻商家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核,加强对于平台上发布的经营信息的审查,健全交易信息的保存,做到可以快速溯源,有效核查等方面。严惩违规行为,实现社交电商平台的良性循环。
第三,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互联网创业。鼓励中小企业,大型企业上网交易,为社交电商平台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也可以加快其他企业和行业通过电子商务来解决零售和经济效益的问题。可以通过互联网手段来减少中小企业法人的税费,减轻企业压力,给予中小型互联网企业更多的活力。还可以建设专门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把很多相关的中小企业、物流行业、支付行业、大的平台商、中小网店放在一起,整合更多的产业环节,降低库存压力的成本、物流成本,促进电商平台良性发展。
第四,通过资本和技术的支持,营造配套的消费环境。目前,我国的移动支付已经走在了世界前列,但是地区行业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旧普遍存在,我国的数字鸿沟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逐渐变宽,在一些三四线城市,信用卡、手机端点支付依旧相当落后,应推动各区县市加快软硬件建设,扶持更多的中小企业,利用社交电商开拓市场,依靠阿里巴巴等巨型网络公司,以淘宝网等优势网站为支点,打造更多的全国性的行业信息和电子商务集群,延长产业链,对优秀企业给予鼓励,通过这种垂直战略增强企业的积极性。(来源:媛莉文化传媒)